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 |
起拍价:1000元 | 保证金:200 元 | |
评估价:1,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3826774864/0766-8982818/0766-8987303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7月2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gpai.net/sf/court.do?id=2703)户名: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部iPhone 15 pro手机。
起拍价:1000元,保证金:200元,加价幅度:20元及其倍数。
[此手机无法退出ID登陆,屏幕轻微划痕,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来承担,本院在拍卖成交后概不负责。]
特别提醒:
1.卖标的物为刑事犯罪案件随案移送的,被本院依法予以没收,标的物以原样拍卖,除手机外无其他电子配件(无充电器、耳机等),本院不确定拍卖的手机是否为正品、能否开机、有无密码、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请慎重考虑,本院不对拍卖的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不负责提供关于标的物的相关发票等票据凭证,手机内可能存有原机主的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复制、传播,并及时删除,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受人应予支付拍卖尾款后自行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并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前来本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如异地买受人拍卖成交后需本院邮寄拍成标的物,因邮寄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标的物邮寄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恶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另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的任何司法辅助行为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除本公告明确的拍卖辅助机构外,本院未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及委托竞买
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通知及优先购买权
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1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及展示看样
集中看样时间:初定2025年7月15日下午15时至17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法院名称+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826774864(此号码只接收短信,如需电话咨询请致电拍卖小组0766-8982818、0766-8987303)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携带身份证件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特别提醒: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卖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缴纳
拍卖竞价前公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8月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账号:6228403507301155063,备注案号:(2025)粤5302执684号,缴款人姓名,尾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温馨提示:竞买人如因支付宝限额无法支付保证金、尾款等大额款项,可通过支付宝的银行专用款项服务缴纳涉及拍卖的大额款项。开通以后,即可拥有您专属的拍卖专用款项收款账号。之后,通过银行卡网银或手机银行向该账户转账(可分多笔转入),转账成功后即可使用“银行专用款项”来支付大额款项。具体操作方法请咨询支付宝或公拍客服。
七、交付及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对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依法出具相应的过户手续文书、资料后,因政策、法律法规或者办证机关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接收不动产,逾期不接收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标的物交付时按现状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出具交付裁定书即视为交付;若实际财产与查封财产清单有出入,不作退补,拍卖款也不作退补;拍卖标的物交付地点为原地,拍卖财产需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
八、其他需要特别提醒事项
1.拍卖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标的物未进行现场测试,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品质及能否正常使用,如出现质量、瑕疵、缺陷、损坏等问题,本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实物以交接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2.可能存在的保管费、仓管费、拆卸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清拆过程中,买受人应当注意安全事项,做足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本院对清拆、运输标的物发生的安全事故不承担责任。
4.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5.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22年4月25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拍辅机构承担,被执行人依法需向拍辅机构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拍辅机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如下:
以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价或抵债金额为基数,实行分段费率收取,即:
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每件50元;
超过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10000)*1%+50元计算;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成交金额-1000000)*8‰+9950元计算。
单件标的费用不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5万元。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不收取费用。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上述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十一、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金融机构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10日内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三)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金融机构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金融机构答复为准。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不得以拍卖财产不符合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条件而悔拍,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自相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通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拍卖工作服务机构咨询联系电话:拍卖小组0766-8982818、8987303。
举报监督电话:0766-8106173、0766-8983816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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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7月2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gpai.net/sf/court.do?id=2703,户名: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费用将从拍卖成交款中抵扣。
三、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1时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1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账号:6228403507301155063,备注案号:(2025)粤5302执684号、缴款人姓名、拍卖尾款)。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并将通知买受人(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天平路8号)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有关手续。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接收不动产,逾期不接收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逾期并经法院通知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参照上述第十条规定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除因网络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外,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依法出具相应的过户手续文书、资料后,因政策、法律法规或者办证机关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停止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拍卖工作服务机构咨询联系电话:拍卖小组 0766-8982818、8987303。
举报监督电话:0766-8106173、0766-8983816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财产名称、 数量及现状 | iPhone 15 Pro | ||||
拍品所有人 | 本案扣押作案工具财产 | ||||
拍卖依据 | (2025)粤5302执684号 | ||||
权利情况 | 动产,无发票 | ||||
标的物所在地 | 本院执行局 | ||||
品牌型号 | iPhone | 颜色 | 原色钛金属 | 能否开机 | 不确定 |
拍品现状 | 本标的物不确定能否开机,型号及序列号不祥,本机按现状拍卖,不配充电器,耳机等 | ||||
权利限制 | 本院扣押 | ||||
提供的文件 | 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 | ||||
拍品介绍: 1、竞买人请联系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66-8987303、8982818。拍卖成交后以交接的实际物品现状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寄出,请在成交后尽快联系本院。 3、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在邮寄、运输过程中的产生的风险以及各种费用。 4、由于存放方式、多次搬迁、存放时间久远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实物数量、品种及质量存在变化,故法院对涉案物的具体数量、品种及质量不作判断,以现场实物为准。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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